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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7-12-21 15:35:00
            【字体: 打印本页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