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室)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2、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办理复业登记; 3、纳税人领回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及其他税务证件,领回发票领购薄及未使用完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