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8-03-27 00:00:00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六基”为抓手,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实现重庆国税事业的新发展。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是推进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治税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中央、总局党组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使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努力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计划为18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年地方级税收要确保增长15%,力争实现增长20%的目标,努力使全市国税总收入达到220亿元。
(三)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妥善处理好出口退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认真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实现均衡入库,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
三、着力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四)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优化服务、支持发展的关系,绝不能以支持发展、优化服务为名越权减免税。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确保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依法简化审批手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今年,市局将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
(五)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深化改革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提供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的调研报告。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发展,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调高税收政策,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税收政策实施的效应分析,尤其要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本单位税源和税收收入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减免税管理,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审核审批各项减免税事项,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防止骗取国家减免税,影响经济主体公平竞争。
(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探索执法责任考核电子化,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针对“两权”检查、总局执法检查和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从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各项制度和强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认真整改,切实巩固检查成果。今年,市局将改变检查方法,组织力量对重点执法事项进行抽查,突出检查的针对性。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
(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转变税务稽查职能,实现从“收入执法型”向“执法管理型”的转变。市局稽查局要加强对全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指导与协调,加强对区县(市)局稽查局查处的大要案件的指导和督办。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首查责任制、稽查复查制和回访制,提高稽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房地产行业、摩托车及零配件生产销售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以及实行“免、抵、退”税企业中选择2—3个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调查和检查。对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较乱的行业、地区和专业市场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全面落实《重庆市地方税务局、365bet娱乐场官网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与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的跟踪管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欠税人报告制度和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欠税清缴力度。
(八)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规范税法公告制度,积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认真开展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继续强化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面贯彻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抓大稳小”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坚持以“六基”为抓手,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九)认真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要落实好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文件精神,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有关方案待总局审批后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衔接。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农村征管机构收缩后的税收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加强委托代征单位的业务指导、票证管理和票证税款结报,防止代征单位或代征人员贪污挪用税款行为的发生。
(十)继续强化“六基”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强化“六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内容,细化目标,完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将“六基”工作要求落实到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当前,重点要清理和维护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完善基本制度,规范基本程序,切实打牢管理基础,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全面推进和真正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备和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选拔懂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配套建立对管理员进行管理与监督的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准入制度、定期轮岗、重点税源户实行双岗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制约。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检查,切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要将落实管理员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实行人机结合。对落实管理员制度一些好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快在全系统推广。
(十二)切实开展纳税评估。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必须结合各税种情况统筹进行。按照总局要求,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不断改进评估方法,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促进税源控管。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结合纳税人户籍资料、税负变化信息、行业指标信息、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纳税人实行全面的、综合的、系统的纳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偷骗税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纳税评估要形成征管部门综合评估、业务部门税种评估、管理员分户评估的工作格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十三)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要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对税基的控管,堵塞漏洞。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规范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强化对各种抵扣发票比对异常情况的检查,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增值税管理。实施纳税辅导期制度,搞好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积极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实行消费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车购税征管,特别要加强现金税款的解缴、结报,确保车购税征收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搞好税源监控,深化纳税评估,完善汇算清缴,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力度,推进联合税务审计,做好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我市外贸发展。认真落实提高个体增值税起征点税收政策,实施个体税收分类管理。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总局统一安排,在商业零售等行业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十四)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今年下半年采用“2+X”方式稳步推行总局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推行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工作方案》,制定严密的推广应用方案和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积极认真地做好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推广使用前的业务、设备、技术、人员和数据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抓紧做好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等培训工作。其它单位也要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接收和储存工作。要按照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原则和资源整合原则,规范和加强软件开发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要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有关单位配合,积极做好“银、税、库”一体化建设。
(十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加强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纳税人的作用。继续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积极推广多种申报、缴款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继续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除少数特殊岗位外,副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原则上要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原则上易地任职。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区县(市)局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保证领导班子高效、协调运转,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认真执行总局党组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完善巡视制度,推进巡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做到早安排、早布置。今年市局拟对部分区县(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巡视。积极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团结。
(十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贴近税务实际、贴近思想动态、贴近工作生活,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认真落实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继续举办区县(市)局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科所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科所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及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初任培训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的培训;以提升机关工作技能为重点,组织实施好机关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办文、办事、办会能力。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委托有关院校举办财务会计研究生班。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倡在岗自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与税收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大批业务能手。
(十八)狠抓作风建设。转变作风是一项长期性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做到常抓不懈,从领导自身带头做起,从市局机关带头做起。要把作风整顿的成果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方面。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开展税源调查、政策分析和业务指导。要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
(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符合国税部门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准”和市局党组提出的“四条廉政承诺”等有关规定,同时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干部参与赌博、违规收送钱物、利用婚丧嫁娶和过生日敛财以及税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巩固税务代理清理整顿成果,防止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明脱暗不脱以及指定代理、强行收取代理费的行为反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防止因个体定额调整、个体户建帐、税务代理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干部的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是推进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治税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中央、总局党组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使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努力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计划为18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年地方级税收要确保增长15%,力争实现增长20%的目标,努力使全市国税总收入达到220亿元。
(三)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妥善处理好出口退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认真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实现均衡入库,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
三、着力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四)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优化服务、支持发展的关系,绝不能以支持发展、优化服务为名越权减免税。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确保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依法简化审批手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今年,市局将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
(五)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深化改革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提供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的调研报告。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发展,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调高税收政策,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税收政策实施的效应分析,尤其要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本单位税源和税收收入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减免税管理,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审核审批各项减免税事项,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防止骗取国家减免税,影响经济主体公平竞争。
(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探索执法责任考核电子化,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针对“两权”检查、总局执法检查和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从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各项制度和强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认真整改,切实巩固检查成果。今年,市局将改变检查方法,组织力量对重点执法事项进行抽查,突出检查的针对性。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
(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转变税务稽查职能,实现从“收入执法型”向“执法管理型”的转变。市局稽查局要加强对全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指导与协调,加强对区县(市)局稽查局查处的大要案件的指导和督办。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首查责任制、稽查复查制和回访制,提高稽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房地产行业、摩托车及零配件生产销售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以及实行“免、抵、退”税企业中选择2—3个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调查和检查。对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较乱的行业、地区和专业市场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全面落实《重庆市地方税务局、365bet娱乐场官网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与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的跟踪管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欠税人报告制度和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欠税清缴力度。
(八)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规范税法公告制度,积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认真开展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继续强化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面贯彻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抓大稳小”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坚持以“六基”为抓手,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九)认真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要落实好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文件精神,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有关方案待总局审批后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衔接。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农村征管机构收缩后的税收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加强委托代征单位的业务指导、票证管理和票证税款结报,防止代征单位或代征人员贪污挪用税款行为的发生。
(十)继续强化“六基”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强化“六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内容,细化目标,完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将“六基”工作要求落实到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当前,重点要清理和维护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完善基本制度,规范基本程序,切实打牢管理基础,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全面推进和真正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备和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选拔懂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配套建立对管理员进行管理与监督的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准入制度、定期轮岗、重点税源户实行双岗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制约。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检查,切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要将落实管理员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实行人机结合。对落实管理员制度一些好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快在全系统推广。
(十二)切实开展纳税评估。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必须结合各税种情况统筹进行。按照总局要求,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不断改进评估方法,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促进税源控管。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结合纳税人户籍资料、税负变化信息、行业指标信息、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纳税人实行全面的、综合的、系统的纳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偷骗税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纳税评估要形成征管部门综合评估、业务部门税种评估、管理员分户评估的工作格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十三)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要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对税基的控管,堵塞漏洞。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规范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强化对各种抵扣发票比对异常情况的检查,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增值税管理。实施纳税辅导期制度,搞好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积极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实行消费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车购税征管,特别要加强现金税款的解缴、结报,确保车购税征收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搞好税源监控,深化纳税评估,完善汇算清缴,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力度,推进联合税务审计,做好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我市外贸发展。认真落实提高个体增值税起征点税收政策,实施个体税收分类管理。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总局统一安排,在商业零售等行业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十四)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今年下半年采用“2+X”方式稳步推行总局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推行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工作方案》,制定严密的推广应用方案和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积极认真地做好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推广使用前的业务、设备、技术、人员和数据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抓紧做好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等培训工作。其它单位也要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接收和储存工作。要按照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原则和资源整合原则,规范和加强软件开发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要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有关单位配合,积极做好“银、税、库”一体化建设。
(十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加强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纳税人的作用。继续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积极推广多种申报、缴款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继续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除少数特殊岗位外,副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原则上要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原则上易地任职。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区县(市)局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保证领导班子高效、协调运转,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认真执行总局党组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完善巡视制度,推进巡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做到早安排、早布置。今年市局拟对部分区县(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巡视。积极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团结。
(十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贴近税务实际、贴近思想动态、贴近工作生活,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认真落实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继续举办区县(市)局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科所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科所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及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初任培训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的培训;以提升机关工作技能为重点,组织实施好机关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办文、办事、办会能力。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委托有关院校举办财务会计研究生班。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倡在岗自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与税收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大批业务能手。
(十八)狠抓作风建设。转变作风是一项长期性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做到常抓不懈,从领导自身带头做起,从市局机关带头做起。要把作风整顿的成果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方面。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开展税源调查、政策分析和业务指导。要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
(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符合国税部门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准”和市局党组提出的“四条廉政承诺”等有关规定,同时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干部参与赌博、违规收送钱物、利用婚丧嫁娶和过生日敛财以及税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巩固税务代理清理整顿成果,防止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明脱暗不脱以及指定代理、强行收取代理费的行为反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防止因个体定额调整、个体户建帐、税务代理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干部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