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8-03-27 00:00:00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314”总体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着力深化“六基”建设,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要按照总局和市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在“五个深化”上下功夫。深化对党的十七大历史任务的认识,深化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部署的认识,深化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认识,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在“五个落实”上下功夫。从组织、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确保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拓展学习培训内容,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把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轮训一遍。
(三)在“五个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落实“314”总体部署、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与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与优化纳税服务、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扎实推进国税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和谐税收
(四)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措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完善税制提供政策建议。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重点把握政策执行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积极营造和谐宽松的税收环境,充分吸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利要素,积极努力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六)大力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做好“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日常宣传和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对重点地区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涉税违法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抓紧查处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研究建立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长效机制,把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三、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2008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计划为345亿元,较上年增长15%。加上海关代征税款,全市国税总收入预计实现373亿元。
(八)加强宏观税收分析。通过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比例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总体判断税收收入形势,从宏观上找问题、从微观上查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税源管理措施。开展税收弹性分析,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判断收入形势是否正常,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化的因素。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收入预测工作,既要分析“两法合并”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又要把握税源点增加、税源量增长等增收因素。探索开展纳税能力估算,力求准确量化潜在的税收规模,科学预测本地区的可征税总能力,科学评价税收征管努力程度。
(九)提高微观税源监控能力。及时掌握税源变化信息,拓宽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税源监控管理质量。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第三方信息和本地区经济信息,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评估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的真实性。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发生。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准备工作。
(十)进一步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切实深化税收分析工作。加大《税收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力度,以《系统》为平台,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应用数据分析成果指导工作,全面提升税源管理水平。
四、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一)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和应用工作。市局相关处室要清理和规范CTAIS中设置的有关指标参数,确保程序设置规范和时限设置统一。各区县局要严格把好CTAIS数据“入口关”,减少“垃圾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十二)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责任,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和执法作为时限,逐步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内部监控和考核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执法标准清晰、执法程序公正,尽量压缩自由裁量权。
(十三)切实规范涉税审核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严格实行办税服务厅一个窗口接件、出件,内部各部门明确责任按程序运转。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核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对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各级国税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和政务公开制度,将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十四)大力提高税收执法检查质量。今年总局将针对部分省级国税机关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额减免税、缓税、税务稽查案件。市局相关处室和各区县局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以深化“六基”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打牢税收管理基础
(十五)进一步提升“六基”建设水平。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流程再造理论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考评办法,确保“六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六)将“六基”要求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以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综合征管软件及相关辅助软件为依托,以落实“两个减负”要求为核心,切实抓好户籍管理、数据采集、经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纳税辅导、发票管理、征管资料、征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
(十七)将“六基”要求落实到税种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方针,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夯实流转税管理基础。落实“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准确核定收入,规范税前扣除,扎实抓好所得税税基核实工作。加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管理,打牢反避税工作基础。巩固完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监控督导体系,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要利用各征税环节间、各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内部各部门、与地税、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各税种的税基管理。
(十八)将“六基”工作要求落实到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借鉴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对涉及干部队伍、党风廉政、财务管理、政务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制度资源,废止过时或失效的规定。要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做好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加强监管,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总局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行区县局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初信初访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着力提高干部政治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着力培养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思想品德修养。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各级班子战略谋划和整体运筹的本领,增强干事业、带队伍、促发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弘扬先进文化,着力规范干部行为。
(二十)着力提高干部业务素质。要扎实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岗位工作能力;要大力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以稽查人员培训为重点加强“六员”培训。加强中层管理干部培训,建设一支综合管理能力强、善于解决难点问题的管理干部队伍。加强专业骨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熟税法、通会计、懂评估、会查账、微机操作熟练的专业骨干队伍,着力造就一批能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税收经济分析、税收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队伍。
(二十一)着力提高干部文化素质。要引导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的会计、法律、计算机、写作和外语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国税干部学历层次。鼓励干部考取“三师”。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公务礼仪、文学导读、音乐欣赏、艺术鉴赏、创新思维等提升修养的内容,陶冶干部情操。
(二十二)着力提高干部身心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导干部职工的心理健康、心理和谐。特别要针对规范津补贴后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研究健全和完善干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要关注干部心理需求,实施情绪疏导和压力管理。要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干部身体健康、心情舒畅、精力充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国税工作。
七、完善落实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制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巡视监督,切实规范领导班子从政行为。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二十四)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各级税务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执行总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促进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不断增强依法治税意识,促进重要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十五)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围绕体现税收自由裁量权和公正执法的重点环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案件。严肃处理税务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近年来开展的各类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果,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弄虚作假行为。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要按照总局和市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在“五个深化”上下功夫。深化对党的十七大历史任务的认识,深化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部署的认识,深化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认识,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在“五个落实”上下功夫。从组织、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确保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拓展学习培训内容,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把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轮训一遍。
(三)在“五个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落实“314”总体部署、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与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与优化纳税服务、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扎实推进国税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和谐税收
(四)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措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完善税制提供政策建议。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重点把握政策执行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积极营造和谐宽松的税收环境,充分吸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利要素,积极努力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六)大力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做好“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日常宣传和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对重点地区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涉税违法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抓紧查处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研究建立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长效机制,把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三、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2008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计划为345亿元,较上年增长15%。加上海关代征税款,全市国税总收入预计实现373亿元。
(八)加强宏观税收分析。通过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比例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总体判断税收收入形势,从宏观上找问题、从微观上查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税源管理措施。开展税收弹性分析,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判断收入形势是否正常,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化的因素。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收入预测工作,既要分析“两法合并”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又要把握税源点增加、税源量增长等增收因素。探索开展纳税能力估算,力求准确量化潜在的税收规模,科学预测本地区的可征税总能力,科学评价税收征管努力程度。
(九)提高微观税源监控能力。及时掌握税源变化信息,拓宽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税源监控管理质量。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第三方信息和本地区经济信息,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评估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的真实性。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发生。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准备工作。
(十)进一步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切实深化税收分析工作。加大《税收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力度,以《系统》为平台,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应用数据分析成果指导工作,全面提升税源管理水平。
四、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一)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和应用工作。市局相关处室要清理和规范CTAIS中设置的有关指标参数,确保程序设置规范和时限设置统一。各区县局要严格把好CTAIS数据“入口关”,减少“垃圾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十二)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责任,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和执法作为时限,逐步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内部监控和考核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执法标准清晰、执法程序公正,尽量压缩自由裁量权。
(十三)切实规范涉税审核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严格实行办税服务厅一个窗口接件、出件,内部各部门明确责任按程序运转。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核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对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各级国税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和政务公开制度,将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十四)大力提高税收执法检查质量。今年总局将针对部分省级国税机关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额减免税、缓税、税务稽查案件。市局相关处室和各区县局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以深化“六基”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打牢税收管理基础
(十五)进一步提升“六基”建设水平。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流程再造理论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考评办法,确保“六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六)将“六基”要求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以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以综合征管软件及相关辅助软件为依托,以落实“两个减负”要求为核心,切实抓好户籍管理、数据采集、经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纳税辅导、发票管理、征管资料、征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
(十七)将“六基”要求落实到税种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方针,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夯实流转税管理基础。落实“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准确核定收入,规范税前扣除,扎实抓好所得税税基核实工作。加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管理,打牢反避税工作基础。巩固完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监控督导体系,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要利用各征税环节间、各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内部各部门、与地税、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各税种的税基管理。
(十八)将“六基”工作要求落实到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借鉴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对涉及干部队伍、党风廉政、财务管理、政务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制度资源,废止过时或失效的规定。要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做好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加强监管,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总局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行区县局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初信初访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着力提高干部政治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着力培养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思想品德修养。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各级班子战略谋划和整体运筹的本领,增强干事业、带队伍、促发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弘扬先进文化,着力规范干部行为。
(二十)着力提高干部业务素质。要扎实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岗位工作能力;要大力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以稽查人员培训为重点加强“六员”培训。加强中层管理干部培训,建设一支综合管理能力强、善于解决难点问题的管理干部队伍。加强专业骨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熟税法、通会计、懂评估、会查账、微机操作熟练的专业骨干队伍,着力造就一批能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税收经济分析、税收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队伍。
(二十一)着力提高干部文化素质。要引导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的会计、法律、计算机、写作和外语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国税干部学历层次。鼓励干部考取“三师”。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公务礼仪、文学导读、音乐欣赏、艺术鉴赏、创新思维等提升修养的内容,陶冶干部情操。
(二十二)着力提高干部身心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导干部职工的心理健康、心理和谐。特别要针对规范津补贴后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研究健全和完善干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要关注干部心理需求,实施情绪疏导和压力管理。要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干部身体健康、心情舒畅、精力充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国税工作。
七、完善落实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制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巡视监督,切实规范领导班子从政行为。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二十四)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各级税务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执行总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促进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不断增强依法治税意识,促进重要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十五)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围绕体现税收自由裁量权和公正执法的重点环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案件。严肃处理税务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近年来开展的各类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果,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弄虚作假行为。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