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0-02-23 00:00:00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深化“六基”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落实税收调控措施,大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优化纳税服务,狠抓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六基”建设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局机关确保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各区县局按照当地党委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扣国税工作实际,突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在“三个着力”上下功夫,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少数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意识不强等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做好国税工作、促进经济税收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动
摇,大力推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按照“六基”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夯实税收基础工作。将“基本思路明晰、基本素质过硬、基础工作扎实、基本行为规范、基本服务优良、基本关系和谐”作为税收基础工作的新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深化“六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将“六基”建设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始终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促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三)正确把握税收收入形势。高度关注当前经济税收形势,深刻分析不断升级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充分认识今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组织收入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保持积极心态,树立坚定信心,确保实现税收收入比去年增长8%,地方级收入比去年增长15%的目标任务。
(四)切实加强税源分析与监控。认真开展税源大调研活动,市局重点监控年纳增值税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各区县局确定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关注今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企业的生产计划、订单、销售情况及价格、资金、成本等指标,适时跟踪掌握新购进设备情况。全面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征管效能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五)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切实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更要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六)用足用活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用好用活用足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效用。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办理减免退税,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抵尽抵,不折不扣地兑现税收优惠。
(七)认真落实国家税收调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落实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措施和进出口税收政策。认真落实有关支持“三农”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和促进消费升级、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自主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服务业、推进文化医疗体制改革等税收政策。
(八)积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效果,积极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为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言献策。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九)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用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研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查处涉税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增值税转型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案件,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案件,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违法活动。
(十一)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好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国税网站税收宣传作用,加强税法宣传,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十二)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拓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实现个体征收批量扣税。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理顺工作职责,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和预警指标,加强和规范纳税评估工作。以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行业税收管理规范。强化国际税收管理,落实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规范税收协定的执行。
(十三)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管理,认真落实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防范因政策调整出现管理真空或漏洞。推进车购税业务档案电子化进程。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和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建立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管理,打牢反避税工作基础,并将反避税工作思路引入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完善企业所得税预缴办法,落实好总局分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操作指南,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深化反避税调查,加强反避税工作。
(十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按总局要求积极实施CA认证系统建设项目,完善税收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深化数据处理和分析利用,完成网络安全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五)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预算、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加强国、地税协作。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工作机制,重点在税收宣传、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税务稽查等方面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形成合力,提高税收管理效能。
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十七)在制度上完善纳税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服务标准,建立纳税人投诉处理机制、纳税信用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纳税服务质量考评机制。
(十八)在纵向上深化纳税服务内容。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业务流程,推广实行全职能窗口、动态窗口;巩固推广“同城通办”,抓好“异地通办”试点。探索建立税务报表设立审核机制,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九)在横向上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大力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加快建设涵盖网上办税、网上咨询、征纳互动、投诉举报等功能的重庆国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远程服务;建立包括自动语音、人工座席、呼出管理和业务管理等子系统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搭建全市统一的短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系统资源,逐步实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短信平台“三网合一”的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
(二十)在点上突破纳税服务方式。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更加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大力提升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纳税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服务工作。
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把握规律、按规律办事的本领,提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逐步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管理。
(二十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确保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完善干部任免、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办法,健全竞争上岗、任命制等多种方式并举、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公务员奖励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十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坚持分类培训,委托有关院校举办“一把手”理论培训班、副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依托税务系统施教机构抓好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委托高等院校举办财务、会计、英语高级研修班,加快税务稽查、反避税、纳税评估等急需人才和业务骨干培训;继续推进“六员”培训,开展财务会计知识全员培训,抓好基层一线干部培训。抓好复合型人才库建设。
(二十四)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继续以税务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继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提高干部身心素质。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关心支持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
(二十五)加强基层建设。贯彻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倾斜的原则,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加强基层尤其是边远税务所建设,确保基层税务所职能稳定、工作稳定和人员稳定。加强对新招录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在工作生活上多关心、多照顾。
(二十六)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打造重庆国税廉政文化品牌,提升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说服力、渗透力、凝聚力。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大力构建惩防体系。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督察内审作用,建立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加强行风建设,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税务干部在税务师事务所兼职取酬、强迫纳税人参加税务代理收受好处等行为。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六基”建设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局机关确保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各区县局按照当地党委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扣国税工作实际,突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在“三个着力”上下功夫,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少数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意识不强等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做好国税工作、促进经济税收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动
摇,大力推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按照“六基”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夯实税收基础工作。将“基本思路明晰、基本素质过硬、基础工作扎实、基本行为规范、基本服务优良、基本关系和谐”作为税收基础工作的新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深化“六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将“六基”建设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始终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促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三)正确把握税收收入形势。高度关注当前经济税收形势,深刻分析不断升级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充分认识今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组织收入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保持积极心态,树立坚定信心,确保实现税收收入比去年增长8%,地方级收入比去年增长15%的目标任务。
(四)切实加强税源分析与监控。认真开展税源大调研活动,市局重点监控年纳增值税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各区县局确定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关注今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企业的生产计划、订单、销售情况及价格、资金、成本等指标,适时跟踪掌握新购进设备情况。全面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征管效能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五)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切实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更要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六)用足用活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用好用活用足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效用。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办理减免退税,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抵尽抵,不折不扣地兑现税收优惠。
(七)认真落实国家税收调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落实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措施和进出口税收政策。认真落实有关支持“三农”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和促进消费升级、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自主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服务业、推进文化医疗体制改革等税收政策。
(八)积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效果,积极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为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言献策。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九)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用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研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查处涉税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增值税转型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案件,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案件,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违法活动。
(十一)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好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国税网站税收宣传作用,加强税法宣传,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十二)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拓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实现个体征收批量扣税。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理顺工作职责,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和预警指标,加强和规范纳税评估工作。以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行业税收管理规范。强化国际税收管理,落实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规范税收协定的执行。
(十三)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管理,认真落实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防范因政策调整出现管理真空或漏洞。推进车购税业务档案电子化进程。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和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建立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管理,打牢反避税工作基础,并将反避税工作思路引入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完善企业所得税预缴办法,落实好总局分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操作指南,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深化反避税调查,加强反避税工作。
(十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按总局要求积极实施CA认证系统建设项目,完善税收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深化数据处理和分析利用,完成网络安全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五)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预算、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加强国、地税协作。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工作机制,重点在税收宣传、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税务稽查等方面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形成合力,提高税收管理效能。
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十七)在制度上完善纳税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服务标准,建立纳税人投诉处理机制、纳税信用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纳税服务质量考评机制。
(十八)在纵向上深化纳税服务内容。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业务流程,推广实行全职能窗口、动态窗口;巩固推广“同城通办”,抓好“异地通办”试点。探索建立税务报表设立审核机制,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九)在横向上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大力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加快建设涵盖网上办税、网上咨询、征纳互动、投诉举报等功能的重庆国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远程服务;建立包括自动语音、人工座席、呼出管理和业务管理等子系统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搭建全市统一的短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系统资源,逐步实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短信平台“三网合一”的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
(二十)在点上突破纳税服务方式。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更加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大力提升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纳税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服务工作。
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把握规律、按规律办事的本领,提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逐步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管理。
(二十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确保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完善干部任免、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办法,健全竞争上岗、任命制等多种方式并举、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公务员奖励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十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坚持分类培训,委托有关院校举办“一把手”理论培训班、副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依托税务系统施教机构抓好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委托高等院校举办财务、会计、英语高级研修班,加快税务稽查、反避税、纳税评估等急需人才和业务骨干培训;继续推进“六员”培训,开展财务会计知识全员培训,抓好基层一线干部培训。抓好复合型人才库建设。
(二十四)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继续以税务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继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提高干部身心素质。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关心支持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
(二十五)加强基层建设。贯彻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倾斜的原则,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加强基层尤其是边远税务所建设,确保基层税务所职能稳定、工作稳定和人员稳定。加强对新招录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在工作生活上多关心、多照顾。
(二十六)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打造重庆国税廉政文化品牌,提升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说服力、渗透力、凝聚力。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大力构建惩防体系。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督察内审作用,建立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加强行风建设,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税务干部在税务师事务所兼职取酬、强迫纳税人参加税务代理收受好处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