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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重庆国税工作重点任务
            发布日期:2017-02-28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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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重庆国税系统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质效提升年”。根据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税收现代化核心目标,紧扣“抓基层、打基础、提质效”工作主线,依法依规抓收入、集智集成推改革、放权控权促法治、制数用数强管税、便民惠民优服务、倾情倾力带队伍、从严从实抓党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新的贡献。重点要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依法依规抓收入

              (一)增强税源掌控能力。密切跟踪经济税收形势,测算好经济税源、征管潜力和减免税“总账”,分析好各地区、各行业、各税种税源潜力“分类账”,掌握好重点税源“明细账”,努力把当地税源分布情况、行业企业税收负担、营改增后国税收入占地方级收入比重、征管努力程度“四本帐”算清楚、讲清楚。加强收入形势预判、合理分解目标、逐月分析监控、实施动态管理,特别是深化税收与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异常、强化堵漏增收。

              (二)贯彻依法征税原则。加强税收会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虚收空转、越权减免、违规批缓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应免尽免。健全收入预警监控机制,对收入变化异常的地区和税种实施动态监控预警。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对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

              (三)强化征管努力程度。全面分析总结2016年强管促收经验,把“22条措施”及时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户籍管理、增值税异常税负和抵扣凭证监控、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跨境税源管理、减免税管理、欠税管理等管理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防止税源流失。

              二、集智集成推改革

              (四)稳妥推进税制改革。打赢营改增“总结好”战役,对2016年5月以来试点一整年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分析评估,并逐月分析2017年1-4月份申报纳税情况。继续抓政策辅导,进一步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受益新税制。搭建统一的营改增税收监控分析平台,切实加强试点行业监管,深入评估改革效应。

              (五)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工作统筹,持续推进《改革方案》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征收现代化,落实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推动子系统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统一规范、功能全面、运转顺畅的电子税务局;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让纳税人享受“全市通、网上办、非接触、无纸化”的办税体验。加快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市局风控中心归口管理、基层单位具体承接的两级扁平化风险管理格局,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和大企业管理效能。做好总局“千户集团”和全市大型企业风险管理,助力征管效能提升。加快完善税收共治格局,在持续深化税邮、税银、税警、税贸、税关等合作基础上,横向上扩大范围、纵向上拓展内容,突出抓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的构建。与市法制办、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力争上半年《税收征管保障办法》顺利出台。加快完善税收服务改革发展快速响应落实机制,深化“五个一”举措,特别是要在继续完善助力供给侧改革、中新示范项目政策包的同时,梳理形成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创新创业发展以及服务“走出去”企业等政策包,助推全市重大发展战略。

              (六)深化稽查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跨区稽查机构与辖区征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探索设立主城区以外的跨区稽查机构,并充分发挥西南地区税务稽查协作机制的优势,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现对国地税共管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建立市级和区县级“双名录库”,用好总局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放权控权促法治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深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及后续管理,积极支持推进“五证合一”乃至“多证合一”改革,并按季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的税源状况和活跃度进行监控分析,加强对零申报、异常申报等行为的管理。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

              (八)持续规范权力运行。执行好总局《税务稽查规范1.0版》、《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妥善解决征纳矛盾、维护税户合法权益。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抓好政策解读、便利服务和跟踪分析,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九)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继续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发票造假等涉税违法行为,开展高风险企业、营改增后问题突出行业的专项整治,抓好总局40户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双随机抽查及轮查工作。充分利用稽查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第三方数据采集软件、电子查账软件、数据可视化分析软件等科技手段,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精准制导、定向打击。

              (十)联合增值纳税信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依托重庆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和应用。严格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完善“黑名单”及D级纳税人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大“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办税制推行力度,促进企业诚信纳税。

              四、制数用数强管税

              (十一)深化“互联网+税务”建设。继续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持续推进3大类34项重点任务,加强“互联网+税收征管、互联网+纳税服务、互联网+组织体系、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总结“互联网+税务”建设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

              (十二)深化数据集成应用。提高数据质量,把好申报环节“源头关”,做好数据清理和修正,提高数据真实性、可靠性。拓展数据来源,建设涵盖金税三期等系统内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的数据仓库,不断夯实数据分析基础。加强数据应用,探索云条件下的大数据分析方法,以加强税收风控平台、增值税发票电子底帐分析系统建设为重点,持续优化数据分析平台和机制。持续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形成“拳头产品”,打造国税部门话语体系,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和国家治理。

              (十三)深化信息安全保障。认真贯彻《国家网络安全法》和总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及涉税信息的安全保密、数据备份和应急管理。强化运维管理,推广应用总局运维平台,做实各类系统的问题跟踪、日常监控,保障系统平稳运行。

              五、便民惠民优服务

              (十四)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围绕缩短办税时间、简并涉税资料等逐项研究、创新举措,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优化网上申报系统,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优化发票服务,依托税邮合作,深化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线上申请、批量处理、线下配送”。按照总局部署,逐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稳步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逐步推广电子发票,最大限度便利税户。

              (十五)持续推进服务规范化。严格执行《纳税服务规范3.0版》,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等各项制度;落实好《国地税合作规范4.0版》,深化实体办税厅共建,持续拓展联合办税的深度广度,推进双方信息共享和“一人一机一窗”服务模式,联合开展国地税涉税资料采集互通渠道项目建设,联合为大企业提供风险提示等服务。创新“走出去”企业服务,探索分类服务模式、编写服务指南,探索建立国别税收信息成果应用工作机制。

              (十六)持续推进维权畅通化。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托12366服务热线,实现投诉举报多个渠道接收、同一平台受理、全程监控督办,并通过规范办理流程、制定完善制度、强化回访力度,切实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水平。推进12366服务热线与电子税务局的联接,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并通过多种方式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同时,探索建立纳税人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六、倾情倾力带队伍

              (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培训,继续举办“一把手”、副职领导和纪检组长等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继续实施基层局长“领头雁”工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做好领导干部转正考核和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加大年青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

              (十八)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健全干部交流挂职机制,加大与地税、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横向交流力度,继续落实好市局与区县局纵向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强化教育培训,继续抓好领军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深化“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选拔货劳税、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3类业务能手;制定鼓励全系统学习财会知识的办法,推动各单位35岁以下干部考取会计师职称和执业资格,力争2017年底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数比例达50%。

              (十九)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对接总局绩效管理5.0版,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考评指标、调整加减分项目、突出平时考评,并严格过程监控,按月发布考评提醒、按季召开讲评会议、加大量化机考力度,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深化数字人事试点,强化与个人绩效考评的统筹对接,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修订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办法,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决策为目标,持续抓好日常督办和专项督查,做到问题能整改、决策能落实。

              (二十)保障干部切身利益。继续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积极与市人社局等部门沟通,稳步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注重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广泛开展各类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七、从严从实抓党建

              (二十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等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确保党在税收事业发展中始终居于核心领导地位。

              (二十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总局税务系统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和各基层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研究市局党建办实体化运作机制,统筹协调机关与系统党建工作。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总局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建立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作运用的制度。落实巡视工作规范,上半年组建10个巡视组,力争完成19个党组的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下半年选取部分党组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制定市局内部控制实施办法、内控操作指引,全面排查风险点,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二十三)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按照总局部署,建立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新格局。纵合上,落实好“条主动、块为主”“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建立市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时与当地党委沟通党建工作的机制。健全市局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同步指导税收业务和党建工作,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着力打造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党建工作示范格局。横通上,认真落实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